《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已于年年末发布,在《目录》内凡例中明确规定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那么医保视角下的合理用药是怎样的呢?
医保合理用药(支付)标准可归纳为
“四符合”、“一提供”
01
符合药品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是载明药品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因此也是医务人员用药的科学依据和法定指南。
药品说明书内容主要包括:
药品名称、成份、性状、规格适应症、不良反应、禁忌症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配伍、剂量、疗程注意事项:儿童、老人、孕妇用药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订)第七十二条中,也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因此,药品说明书也是合理用药的重要审核标准之一。
超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医保原则上不予支付。因此临床使用时,应尽量避免超说明书使用。对于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使用天数,应当尤其注意。尤其是药品的使用天数,可能出现在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疗程、注意事项等处。
而因患者病情需要确需超说明书使用的,除急危重症外,临床医师应对患者行知情告知,并签自费知情同意书后自费使用。
02
符合药品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药品目录”)是医保支付参保人药品费用的依据,对临床用药起着引导作用,也是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药品费用的依据。现行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包括甲类药品个,乙类药品个,其中限制性药品类。
限制性药品即“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规定了限定支付范围,符合规定的可报销。随着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限制性药品必然是医保监管的重点之一。
限制性药品限定支付分类:
1.限非住院患者:有“▲”标记的药品,仅限参保人员门诊使用和定点药店购药,即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如双歧杆菌活菌,碳酸钙D3等;
2.限特定险种:“限工伤保险”,如胸腺法新、氨基葡萄糖;
3.限具有诊断依据:如参松养心胶囊,限有室性早搏的诊断证据。
4.营养制剂的支付限制:需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才支付;消化道有功能的患者使用“胃肠外营养剂”不予支付;不能经正常饮食补充足够营养的重症住院患者使用“肠内营养剂”可予支付。
5.限二线用药:支付时应有使用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耐受的证据。如帕洛诺司琼注射剂,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的二线用药。
6.限支付时间:如生长抑素注射液,限胰腺手术,支付不超过5天;严重急性食道静脉曲张出血,支付不超过5天。
7.限制支付数量:如康柏西普,每眼累计最多支付9支,第1年度最多支付5支。
8.谈判药品限制:大多数国家谈判药品备注中有明确的支付限制。
9.其他限制,如限儿童、限制医疗机构级别、专业、限配方使用等。
10.此外,“和”“或”“且”等词的把握,如托烷司琼注射液,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需要同时满足放化疗与吞咽困难两个条件。
限制性药品的限定支付规定,是医保监管的重点,同样也是临床医师临床用药判断是否报销的难点。
03
符合医保政策
医保相关政策包括疾病的诊疗指南、操作规范、《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医保服务协议、门诊慢特病诊疗范围等相关政策,其规定都适用于医保患者。
如某市的门诊慢特病诊疗范围规定,冠心病特病的诊疗项目范围为:冠状动脉扩张剂、抗心绞痛及中药、抗凝血药、抗血小板聚集药、降血脂药。即仅以上几类药品可纳入冠心病门诊特病报销。
04
符合卫生经济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加强《药品目录》及用药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提升医保用药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
因此医生在选择药品时,应同时考虑成本效益,兼顾价格与价值;患者在选择药品时,也应考虑药品和费用自付情况,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药品医保都能纳入报销。患者可结合自身经济情况,根据医生推荐药品进行选择,或告知医生优先推荐使用医保类药品、国家带量采购药品等自费相对较少的药品。但安全、有效才是疾病治疗的前提,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使用自费或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医患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告知。
05
提供使用依据
在医保审核中,往往需要医生提供药品使用的依据,尤其是限制性药品。使用依据包括临床证据(如症状、医嘱、病程记录、实施记录等)、检验证据、检查证据、诊断证据、药敏证据等,因此医生在临床工作中应注重病历的书写,包括详细的病程记录、规范的临床诊断及完整的病案填写。
1
小结
小结一下,医保合理用药(支付标准)需要同时满足:药品说明书+医保目录+医保政策+卫生经济原则+根据病情的合理使用依据!
即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药品处方,但医保是否报销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2
如何做好医保用药管理
临床医生:主动学习、规范用药。在全民医保时代,医保政策已经成为了医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应该临床医生应转变观念,积极适应,主动学习,遵照相关政策规范合理用药。
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医疗机构的相关的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临床的日常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信息系统:辅助支撑。充分利用信息化,将规则植入系统,便利医生查询和使用,让医生将更多时间用于治病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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