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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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福建警察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为福建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的警察院校。学院主校区(首山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另有荆溪校区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龙山路厚屿-1号和西二环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96号。
二、招生计划
福建省继续实施“3+1+2”新高考模式,省内招生计划按选考科目组合(院校专业组)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必选政治;B类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政治;C类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D类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不限。其他招生省仍沿用旧的文理高考模式。
(一)公安类专业
招生计划人(本科提前批)
(二)司法警察类专业
招生计划人(本科提前批)
(三)普通类专业
招生计划人(本科批/本科二批)
三、招生条件
(一)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
1.生源要求
(1)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按福建省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编制,实行面向所在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招生(以下简称设区市)。报考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为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2)报考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必须在福建报名并参加高考,户籍不限,为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2.政治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中的内容要求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意见为合格。
3.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4.身体要求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厘米及以上,女性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注:体重指数(kg/m2)=体重(kg)÷身高2(m2),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视力:任何一侧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6)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
5.面试要求: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6.体能测评要求:各测评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7.考生应对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进行如实说明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
(二)普通类专业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普通类专业不安排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与体能测评。
四、招生程序
(一)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
1.报名:需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提前批常规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请